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平岗煤矿副立井工业场地 新建锅炉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6-05-21 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平岗煤矿副立井工业场地新建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工程名称: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平岗煤矿副立井工业场地新建锅炉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平岗煤矿副立井工业场地西南角

工程投资:6124.65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燃煤锅炉房1座,占地面积2200m2,总建筑面积4577m2,钢框架结构。配套储煤间、灰渣库、铲车库,配置2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配套建设斗式提升机上煤系统、机械除渣系统、布袋除尘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全自动软化水处理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安防及室外热力管网、公用工程等全套附属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姜晓娟

联系方式:1383655721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泽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157号欧倍德中心3层12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845787253

E-mail:190432738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二”和“三”。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