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下列人员因无故连续旷工15日以上,严重违反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经单位核实后上报工会研究决定,与以下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请以下人员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及社会保险账户的转移。在我公司工作期间从事接触粉尘作业岗位的人员,要求根据公司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逾期不办者及不接受公司统一安排体检的人员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个人自行承担。特以公告送达的方式予以告知。
王庆峰 申德文 陈迁 景志刚 刘真 苗占川 王方 王会路 张少红 赵树伟 汪志国
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4月9日